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所对应的专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合格,学校即予以录取。对于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理科学生或者高考单科成绩满分的理科学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
注:
①“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②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实际高考成绩需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